一、中央级项目情况
2013年,民政部共安排中央级项目18200万元,采取委托部直属单位或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展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和相关社会公益项目。
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共3800万元。
1. 养老服务人员培训项目1000万元。
该项目依托2012年实施建立的养老服务培训网络与平台,提升社会福利机构管理人员能力素质,使老年人得到高质量的社会服务。主要包括养老机构管理人员(院长)培训、养老机构标准化培训班、养老机构社会工作介入培训、初(中、高)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养老护理师资培训、养老机构技师培训。全年共培训学员2800多人,平均每期培训天数为10天。
2. 国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期)800万元。
该项目主要包括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信息标准规范体系,建立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接口规范,实现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建设完善“全国养老机构数据直报系统”和“全国养老机构基本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数据中心网络安全运行环境。
3. 养老服务和社会工作培训项目2000万元。
社会工作培训子项目1000万元,主要包括对社会工作行政管理部门干部、社会工作行业机构管理人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督导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城乡社区的一线社会工作服务人员进行培训。2013年共培训学员4976人,平均每期培训天数为5—7天。养老服务培训子项目1000万元,主要包括全国养老服务行政管理人员、养老机构院长、养老机构护理管理人员及养老护理员(中级、高级)培训等。2013年共举办23期培训班,培训学员4005人,平均每期培训天数为10天。
二、补助地方项目
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财社〔2013〕242号),财政部、民政部已向各地下达2013年度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共计212344万元,分别用于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事业和相关社会公益事业。2013年民政部补助地方项目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即充分考虑各省份人口数量及结构、地方财力、工作任务及成效等主要因素,将彩票公益金分配各地,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分配使用。补助地方资金使用范围及项目额度如下:
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共124144万元。
1.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项目20000万元。对集中供养率未达到50%的地区,资金只资助新建和利用乡镇其他资源改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集中供养率达到50%的地区,可资助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改善消防、防暑或取暖等基本设施,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水平。
2. 社区为老服务建设项目2500万元。用于城市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偏高及老年人居住相对集中地区的信息化平台建设水平;用于农村老年协会建设,完善其活动设施设备,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
3.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5000万元。用于老年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的新建和改扩建。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养老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覆盖率。
4. 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建设项目84644万元。用于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设施的新建和改扩建。省级层面建设集护理康复、培训实训、老年教育、科学研究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机构;地级层面建设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的老年养护机构;县级层面建设规模适度、功能完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主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或具有一定专业化水平的老年养护机构。
5. 光荣院建设项目1500万元。用于江西、湖南两省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光荣院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通过新建和改扩建,全面提升光荣院基础设施、生活照料、保健护理等专业化养老服务能力。
6. 爱心护理工程项目500万元。用于改善通过地方民政或老龄部门考核、推荐,经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同意,成为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或“示范基地”的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设施设备、环境等,提高机构为老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