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彩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就公开征求意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我国从1987年开始发行彩票。二十多年来,随着彩票发行规模逐步扩大、发行品种不断丰富,彩票立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也日益凸显。为了加强彩票管理,维护彩票市场秩序,保护彩票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财政部组织起草了《彩票管理条例(送审稿)》。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和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彩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彩票管理体制。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务院特许发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彩票。(第二条)并以现行彩票管理体制为基础,分别规定了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体育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彩票市场监督管理、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以及维护彩票市场秩序方面的职责。(第四条)
(二)关于彩票的发行和销售管理。征求意见稿在彩票发行、销售方面主要规定了以下几项制度:一是,明确了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第六条)二是,严格规定彩票品种的开设、内容变更和停止审批程序,并规定:审批彩票品种应当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并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社会意见。(第七条至第十一条)三是,规定了确保彩票发行、销售安全的措施。(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四是,规范了彩票零售行为,主要对彩票零售协议、彩票零售场所、彩票销售禁止行为等作了规范。(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
(三)关于彩票的开奖和兑奖管理。征求意见稿从开奖规则程序、开奖设备安全、开奖公告、开奖监督等诸多方面作出了严格规范,并规定对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以制度保障开奖兑奖的安全和公开、公正。(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六条)
(四)关于彩票的资金管理。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彩票资金的构成和归集,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的使用以及公益金的分配和使用等管理规范。(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六条)
此外,草案还针对不同主体的彩票违法犯罪行为,有针对性地规定了法律责任。(第五章)
二、其他有关事项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彩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在2008年3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管理信息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彩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pgl@chinala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