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民公告〔2019〕4号
经河南省财政厅批复,我省2018年度省本级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39900万元,专项用于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省民政厅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将资金重点安排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受助对象直接受益的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省2018年度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2541万元
(一)敬老院设施设备购置补助12723万元。用于补助全省敬老院消防安全及厨卫等设施设备购置。
(二)社区养老设施设备购置补助3601万元。用于资助社区养老必要的设施设备购置。
(三)市县两级社会福利机构购置消防安全、康复及其他设施设备补助1760万元。用于补助96个社会福利机构购置消防安全、康复及其他设施设备。
(四)光荣院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补助226万元。用于补助19个急需提升改造的光荣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消防安全、康复等设备购置。
(五)全省军休所(站)活动室设施购置补助170万元。用于补助全省85个军休所(站)购置设施设备。
(六)省级养老、优抚事业单位基础设施建设补助4061万元。用于支持省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省荣军医院、省荣军休养院和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2500万元
(一)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补助320万元。用于资助5个残疾人福利机构购置消防安全、医疗康复等设施设备。
(二)资助贫困残疾人安装假肢和为伤残军人、全省养老机构、福利机构配置康复辅具2180万元。用于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免费为贫困残疾人安装假肢和为伤残军人、全省养老机构、福利机构配置康复辅具。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4163万元
(一)补助残疾孤儿治疗康复“明天计划”1300万元。用于资助全省孤儿在住院治疗、康复医疗、体检、营养服务等费用支出的配套资金。
(二)补助脑瘫康复训练示范基地项目210万元。用于资助全省3个部级“明天计划”脑瘫儿童术后康复示范基地购置脑瘫康复设施设备和训练器材。
(三)补助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553万元。用于资助全省851个村(居)儿童之家及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购置设施设备。
(四)补助儿童福利和收养服务100万元。用于省荣军服务中心涉外收养服务和对全省儿童福利机构涉外送养指导、培训等。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10696万元
(一)慈善超市创新示范及社会捐助体系210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资助42个县(市、区)慈善超市捐助站购置清洗、消毒、加工设备。
(二)补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购置设施设备880万元。资助53个贫困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购置救助车辆及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购置安全、消防等设施设备。
(三)补助防灾减灾示范区672万元。资助76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146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区建设。
(四)补助烈士纪念设施设备购置及维修改造1200万元。资助9个烈士纪念设施设备购置及维修改造。
(五)补助殡葬设备更新改造和火化尾气净化项目900万元。资助25个殡葬服务机构设备更新改造和火化尾气净化项目。
(六)城乡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资金3000万元。为全省城乡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配套资金。
(七)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1155万元。资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服务、“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购买社工服务及项目评估等。
(八)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及业务培训506万元。用于全省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及业务培训。
(九)养老、救助、福利、社工等业务培训项目200万元。用于全省养老护理员、敬老院和福利院人员、社会工作人才(志愿者)、流浪乞讨救助人员培训等。
(十)防灾减灾人才培训和宣传演练补助经费110万元。用于防灾减灾人才培训和宣传演练补助。
(十一)跨省救助接送流浪乞讨人员及救助设施补助433万元。用于省救助安置管理局跨省救助接送流浪乞讨人员和救助设施补助。
(十二)慈善救助项目1430万元。用于省慈善总会救助大病贫困儿童、孤儿公益保险和资助符合条件的孤儿大学生、贫困家庭应届大一新生上学等。
以上资金全部安排到市、县(市、区)和具体使用单位。
特此公告。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