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有媒体报道了陕西山阳县部分教师被摊派购买体育彩票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事件回顾:
媒体:
人均3000元彩票任务 未完成无法通过考核
媒体报道称,陕西山阳县有学校教师收到山阳县教育体育局摊派的人均3000元彩票购买任务,且摊派购买彩票不仅是任务,还是对学校进行的一项考核。若未完成任务,将无法通过考核。
山阳县教体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彩票是用爱心人士的捐款集体购买的,并未给教师摊派体育彩票销售业务。
教育部官方网站上刊登商洛山阳部分教师被摊派购买彩票问题的处理结果
山阳县调查组:
责令收回彩票 费用由学校“班子”承担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该县教体局和监察局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2013年12月15日,该调查组通报了调查结果及处理决定。通报称,因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不力、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对中村镇中心学校校长和中村九年制学校(洛峪学校)副校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于学校使用5万元捐赠资金购买体育彩票的违规行为,调查组责令收回体育彩票,5万元费用由学校“班子”成员共同承担。
陕西省教育厅发《通知》:
禁止商业活动进校园
2014年1月3日,陕西省教育厅针对上述事件发布了《关于禁止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参与商业营销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禁止在校园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营销活动,禁止在校园做商业广告,禁止给学校、教师、学生摊派任何购买、销售任务,禁止学校、教师、学生参与任何商业营销活动,禁止将购买销售情况与考核、评优、福利、报名等挂钩。”“对于违规批准在校园进行商业营销活动,给学校、教师、学生摊派购买销售任务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违规参与校园商业营销活动的,要进行严肃查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教育部通报:
教体局局长被行政警告 校长被撤职
近日,教育部通报了“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部分教师被摊派购买彩票问题”的调查结果及处理决定。
通报称,2013年初,山阳县教育体育局为完成商洛市体育局下达给该县的体育彩票销售任务,违规向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体育学校下达体彩销售任务,并明确提出销售任务与单位年度体育工作考核直接挂钩。山阳县中村镇中心学校校长张存发为完成销售任务,将该镇承担的35万元体育彩票销售任务分摊到每个教师身上,人均3000元。这种乱摊派行为,加重了教师的经济负担,严重损害了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教育部高度重视,会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严肃查处,并要求陕西省教育厅督促商洛市和山阳县对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山阳县人民政府对该县教体局局长杨前贵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分管副局长肖绪成和体育股股长喻俊杰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中村镇中心学校校长张存发给予撤职处分。商洛市政府对市体育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该局纠正向各区县下达体育彩票销售任务的错误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