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利用其公务员身份获取他人信任,骗取郑某财等306名被害人购房指标定金及办理工作、入学事宜费用高达3318.5万元。海口中院本月17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华诈骗一案。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某华,男,1969年出生,海南省海口市人,原海口市美兰区某部门副主任科员。
2008年至2012年9月间,被告人陈某华谎称其有办法拿到海口市新苑小区、和风江岸小区等公务员小区、铺面房及海口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指标,虚构转让上述房产购房指标的事实,以及假借帮助他人安排工作、解决子女入学等事由,利用其副主任科员的公务员身份获取他人信任,骗取郑某财等306名被害人购房指标订金及办理工作、入学事宜费用共计3318.5万元,所得赃款全部挥霍用于购买彩票、网络赌球及个人开销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华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